申請材料:
1.原經營許可證書(換證適用)。2.刊登遺失公告的報紙(補證適用)。3.申請報告。
辦理流程:
1.申請人備齊申請材料并在商務部對外投資合作信息服務系統(tǒng)中完成申請換證操作后,通過網絡、郵寄或直接到市政務服務中心商務局窗口或市商務局承辦科室提交申請材料。 2.服務窗口或承辦科室工作人員依法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查,對申請材料齊全且符合法定要求的,予申請人辦理(補)換證事項;對不符合法定要求的,網上、郵寄或當場一次性告知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并出具補齊補正通知書。 3.窗口或承辦科室通過郵寄方式將辦理結果送達申請人,申請人也可自愿到窗口領取辦理結果。對不予辦理的依法說明理由。